齐鲁网淄博9月17日讯9月17日,淄博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布告,曝光31名住宅公积金失期人员名单,并要求失期人员于9月17日至9月26日内退回悉数资金,对逾期仍不退回悉数资金的,失期人员相关信息将被推送至“信誉我国(山东淄博)”,施行联合惩戒。
为仔细贯彻落实《关于展开管理违规提取住宅公积金作业的告诉》(建金[2018]46号)等要求,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宅公积金的行为,保护缴存员工的合法权益。淄博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使用虚伪资料骗得住宅公积金的行为进行会集整理,关于邮递《奉告书》后,未在规则期限内退回悉数骗提住宅公积金的31名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布告,布告期限自2019年9月17日至9月26日,请在布告期内退回悉数资金。对逾期仍不退回悉数资金的,中心将住宅公积金失期人员相关信息推送至“信誉我国(山东淄博)”,施行联合惩戒。
住宅公积金失期人员享有陈说、申辩权,可于布告之日起3个作业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陈说、申辩定见。逾期视为抛弃上述权力,一起施行联合惩戒后的全部结果由住宅公积金失期人员自行承当。